城建学院学生党建工作
发展党员工作流程
入党申请→党员推荐、团推优→确定入党积极分子→填表(个人、党支部)→培养考察→征求培养联系人、党内外意见→确定为发展对象(需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)→政审、送党校培训并结业→党支部初审、党总支审核→校党委预审→党支部公示、召开大会→党总支谈话、审核→党委审批。
1、学生提交入党申请书
2、党组织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谈话(一个月之内)
3、组织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
4、团员推优,听取支部或所在班级辅导员、学生党员意见
5、听取支部和所在班级同学意见,推荐同学上党校。
6、开支部会议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;并报党总支(委)、直属党支部;报送《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》;长期保持相关材料。
7、指派两名培养联系人
8、领取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》进入培养教育阶段。定期进行思想汇报。
9、开支部会议,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
讨论发展对象(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)人选。报送《发展对象汇总表》。
10、接收预备党员前,各支部开会讨论,召开20人以上的群众座谈会,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,填写《发展对象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》同意率达50%以上予以发展、填写《预审汇总登记表》,提交给党总支开会审核。
11、预审需要报备的材料准备
12、提交给校党委预审,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,校党委审查同意后领取志愿书,学院进行公示。
13、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,进行票决。
14、支部大会召开后由党总支安排谈话、签署意见后报党委审批。
15、预备党员参与各学生党支部的活动,并继续进行思想理论学习,接收继续教育和考察。定期向党组织汇总思想动态。
16、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和考核。
17、预备期满时,本人主动递交《转正申请书》
18、支部大会及时讨论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,并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考察意见。
19、预备党员转正公示。
20、审查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材料
21、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
22、报校党委批准。